在中国共产党这风风雨雨的一百年中,我们见证了很多优秀的共产党员,许多感人的党史故事,今天我想要分享一个发生在陈云党员身上的令我感动的党史故事。
为了使子女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思想观念,陈云一直教育子女要像普通人家的子女一样学习生活,不能搞任何特殊化,不沾染不良习气。
早在解放战争时期,时任东北局党组织重要领导职务的陈云,就向亲属子女提出了极为严格的“约法三章”: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;不准翻看、接触只供他阅读的文件、材料;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。对于陈云的“三不准”要求,他的亲属子女几十年如一日,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。
他的女儿陈伟华忆称,父亲曾在江西待了两年七个月,“一家七口人分散于全国各地,后来姊姊曾到江西给父亲做饭,照顾他的生活十个月”。爸爸对姊姊说,“你在我这儿十个月,没有给国家干事,是为了照顾我,你不能拿国家的工资”。让姊姊把这十个月的工资全部退给了单位。陈云的“三不准”,体现了共产党人一心为民、廉洁奉公的高风亮节。
“在党内,陈云及其家人行事低调,不事浮华的作风,一直受人称道,这与陈云严谨的学风,严格的家风密不可分。”正是在陈云严格的要求下,才培养了其子女自强自立的精神品质,才带出了全家“拒腐蚀、永不沾”的廉洁情操。这良好的家风,体现了陈云心系群众、遵守党纪的高风亮节;也反映了他严于律己、从严治家的道德修养,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良好的风范。